有關 Kosovo (科索沃) 孩童入學
依據科索沃教育法的法律規定,在當年度九月已達到六歲的兒童,父母親有責任為子女報讀小學教育一年級。
而資優的兒童,雖還沒達到六歲,通過父母的要求,由醫生和心理學家的評估,若是達到小學教育一年級的標準,經市教育局的批准,也可以報讀小學一年級。
而具有身體缺陷的兒童,接受學校的義務是可以被推遲入學的,
但是義務教育並不會因為兒童的身體或精神殘疾而豁免,
在這種情況下,這些較為特殊的兒童,可以透過特殊的程序,申請就讀特殊教育學校。
在科索沃,實施的是九年義務教育。在兒童到達15歲前都必須接受義務教育。
在全國各個區域的兒童,只要到達了義務教育的年齡,政府都保障有學校能夠就學。
兒童可以就近在居住的地區,在各自合適的年級上學。法律規定,所有的家長都必須讓其子女就學,
因為科索沃實行強制性的九年教育(5+4)。
家長應建立一個適合的住家環境與學習條件,使兒童履行受教育的義務。
科索沃教育法保障了所有科索沃居民的教育機會。並且保障少數民族兒童學習他們的母語。
而每個科索沃的兒童都有權在小學和中學學習,並且學習他/她的母語,
而科索沃的中小學,都必須招收它們學區範圍內的所有學生。
而父母也可以根據他們的需求,比如生活或工作區域,來為他們的小孩選擇適合的教育機構入學。
而在科索沃工作的外國人子女,依法也擁有相同的就學權義。
家長在為兒童辦理入學時,應提交下列文件:
1.子女的出生證明
2.子女的醫療卡
3.子女的身份證明文件和父母的居住地址
4.入學登記表
目前科索沃並沒有針對兒童入學做任何的考試。
因此若是就讀私立學校,私立學校是可以針對招收的對像進行選擇的。
入學與教學
在科索沃,每年的學年開始於九月一日,在六月結束。
學校可以採取一對一或是一對多教學,每小時授課45分鐘,
而教學計畫的定訂,可以分為一個教學天,一個教學週,半年度教學
在科索沃的學校平均每間教室的學生人數是35。
在少數民族教育方面,教師對學生的比例是1到14,而科索沃的阿爾巴尼亞人是1至21。
在科索沃,所有教師必須參加了許多國際和國家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。2006年,70%的教師接受了培訓。
有關學生的行為規則,以及行為守則 。
必需定訂學校學生的規範,行為規則,必要的學習條件,保護學校物業,利用學校的設施等 。
教育科學和技術部會為每所學校做下一學年的招生評估 。
學生成積的考核
學生的成績,由班主任或課程教師根據學生的研究能力,知識,和學生的努力進行評估。
並且將相關的成積結果,公告給學生和家長。
在每個學習階段的學生,如果他們已經成功地通過了所有考試,就能夠獲得畢業證書或文憑。